您好!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的特定疾病是指孕产妇特定孕产期疾病,是指孕产妇发生与妊娠或分娩相关的、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或疾病状态,其名称及定义如下:
1.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又称重度先兆子痫及子痫,指在妊娠中晚期发生高血压、浮肿、蛋白尿等临床症状,严重时出现抽搐,心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或昏迷。重度先兆子痫需满足的条件为血压≥160/110mmHg(21.3/14.6kpa),蛋白尿++至++++,伴水肿、头痛等自觉症状。子痫是在重度先兆子痫的基础上发生抽搐或昏迷。
2.羊水栓塞: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进入母体血循环后引起的肺栓塞、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肾功能衰竭或骤然死亡等一系列严重症状的综合征。
此合同的保险责任为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一项或两项本合同所指的孕产妇特定孕产期疾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孕产妇特定孕产期疾病保险金额给付孕产妇特定孕产期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含胎儿疾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后实施妊娠终止手术,导致妊娠终止且未能分娩活产婴儿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额给付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您朋友的症状经过专业医生诊断估计不符合理赔条件,其实这也是件好事啊,证明您朋友身体状况是健康正常的。祝您和您的朋友平安幸福每一天!
二、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含胎儿疾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后实施妊娠终止手术,导致妊娠终止且未能分娩活产婴儿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额给付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