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 武汉 其他公司
投保年龄
出生后满30天至60周岁
交费期间
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100周岁
首笔生存金为本合同犹豫期结束次日,给付基本保额的10%;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前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10%;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开始至满期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给付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给付以下两项之和,主、附合同效力终止:
1.主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并扣除已给付的生存年金
2.附加合同的万能账户价值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1年后身故,给付以下两项之和,主、附合同效力终止:
1.主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附加合同的万能账户价值
投保人保费豁免:除合同另有约定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已满18周岁但未满60周岁)导致身故或全残,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鉴定为全残之日起本合同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袁克仁 苏州 阳光人寿
投保年龄
出生后满30天至60周岁
交费期间
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100周岁
首笔生存金为本合同犹豫期结束次日,给付基本保额的10%;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前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10%;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开始至满期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给付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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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并扣除已给付的生存年金
2.附加合同的万能账户价值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1年后身故,给付以下两项之和,主、附合同效力终止:
1.主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附加合同的万能账户价值
投保人保费豁免:除合同另有约定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已满18周岁但未满60周岁)导致身故或全残,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鉴定为全残之日起本合同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李梅 郑州 利安人寿
付香女 廊坊 阳光人寿
朱晓芳 上海 中国人寿
您好,这个平台阳光人寿的业务员少,您可以直接致电阳光保险公司客服热线,让他们安排业务人员给您发份计划书,详细了解!
卢嘉伟 广州 平安人寿
您好!!
您提到的太平的这款产品是一款重理财、轻保障的分红理财类的保险产品,这种产品适合于一家人的基础意外及健康保障全面考虑齐全以后,自己有做过一些风险性的投资、且希望将一部分资金放置于一个安全、稳健的渠道获得中长期的一个财富的不断积累!
如果目前您和家人都还没有考虑过保险,请一定优先考虑最基础、重要的意外、住院医疗、重疾,大人重点还需要特别关注一下家庭责任最重时期较为足额的身故寿险保障,通过保险全面实现人生风险的转嫁,这才是保险的核心重要功能!
产品没有好坏之分,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根据您的情况,家庭收入不高,有两小孩需要抚养,家庭责任重大,所以自己需要购买保障全面的产品,包括意外,医疗,重疾。太太及孩子可以 先考虑
具体详细计划和方案的了解可点击我的头像“电联或QQ”详谈,因为买保险是要量身订做
详情可进一步沟通,希望能帮到您!
朱海亮 镇江 平安人寿
您好,我是平安保险的朱海亮,很高兴为您解答!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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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亮 镇江 平安人寿
您好,我是平安保险的朱海亮,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的保险意识非常的好,平安产品也不错哦。(建议书已上传)
具体详细计划和方案的了解可点击我的头像“电联或QQ”详谈,因为买保险是要量身订做的!希望能帮到您!谢谢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