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进一步强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一是深入研究,认真分析,针对200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考核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础管理工作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市级统筹工作考核意见、历年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和基金专项检查中反馈的处理意见,制定措施,整改到位。
二是贯彻《关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黄社险字〔2005〕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黄社险字〔2007〕47号)规定,加大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和基金往来款的清理力度,完善基金支出管理,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监控体系和风险控制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是建立基金管理责任制,明确基金征缴、支付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部门联动的整体优势,提高基金管理的整合度,减少基金的风险点。
四是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积极查找基金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岗位划分、业务流程、监督制约等内部控制机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实现各业务环节有序衔接并相互制约,提高自控能力。
五是提高认识,履行职责,密切合作,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实现无缝衔接。认真做好与财政、地税等部门的数据核对工作,及时、准确传递养老保险基金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各个部门之间流转的数据完整、准确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