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和(B) 合同里面内容是不是不一样呀?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
效日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
我们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收取保险费后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但若于
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险合同自动
不再接受续保:
(1)被保险人续保时年满65周岁;
(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或主险合同已办理减额交清;
(3)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或中止。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1)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最高续保年龄;
(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我们审核同意, 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审核后如果我们不接受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