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投保单1个月后再签合同和回执是否还是以签合同日算犹豫期?是否可以帮到业务员晋升?
遂联系退保,但十一长假,且没有签保险合同和回执但,本人就没放在心上,反正犹豫期计算是以签合同日为准。
大概10月中本人再联系保险代理人,并坚定告诉他本人要退保,但代理人恳求我有这个保单的业绩就可以晋升主管,所以恳求我延期到11月再签合同和回执,11月才开始算犹豫期,这个时候10日内退保仍然有效没有损失,这样代理人也可以顺利晋升主管。当时一心软,觉得代理人做保险也不容易,给他一个晋升主管的机会,自己也不会损失,就答应11月份再去签合同(他和我说内部的处理方法是说我出国了,无法来签合同)
请问几个问题:
1、我11月再签合同(离扣款1个月)是否可以正常10日犹豫期内退保正常退保费?
2、代理人是否可以顺利晋升?
3、代理人是否会用一些手段导致我损失(代签名应该不敢,以为已经说过了后果)
4、这种行为是否有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