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早产儿可以申请大病医疗保险吗?
您好,我老婆2014年2月14日因妊高症做了剖腹产。孩子的母亲原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于去年10月份购买了社区的医疗保险,但是社保局告知说有三个月的等待期。开具的发票上注明享受时间是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现在我家宝宝从出生至今还在医院救治,因为没有办理出院,医院还未开医学出生证明,不能落户,落不了户口就不能办理新生儿医疗保险。我刚咨询了白银区所在的社区和社保局,他们告诉我们说必须落户后才能办理医保,可是这样的情况下怎么能给办理?难道国家对于这样的情况没有明文规定吗?对于我们这样的一般家庭,产妇和新生儿一次性医疗费用好几万实在承受不起。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