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保险
人寿:我和老公2004年各买一份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2万,身故3万,年交保费610+710=1320,20年交。我的2001年买的千禧理财两全保险,终身的,年交保费1740元,20年交,每年有分红,身故第一年2万,以后逐年递增1000元,最高身故金为4万元,每三年返还生存金1000元。女儿05年买的康恒终身,重大疾病和身故都是保5万,年交保费700元,30年交;鸿鑫两全保险,年交保费1981元,10年交,每年有分红,身故2万元,每三年返还生存金900元,保至80岁,给付满期保险金1.5万元。
太保:我和老公各一份长泰安康A,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6-60岁为5万,61-75为2万,75岁以上为1万,年交保费425+568=993元,老公的长泰安康两全保险,到期日为2024年,身故给付5万,至合同满期前一个生效对应日每年给付家庭保障金1万元,年交保费790元,20年交。所有在老家买的保险年合计交费7424元。
另,女儿在上海有4份保险,这4份保险不重复,又有互补作用。每份都是年交保费60元,合计240元:
1、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或住院时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只需自付50%。
2、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凡参加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中50%由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居民医疗保险不设起付线;凡参加者的每次住院所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部分费用,由少儿住院基金支付50%,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额为10万元;居民医疗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3、中国人寿的国寿学平险。 身故6万,住院补贴40元/天,大病补贴80元/天,意外医疗1500元,100%支付。
4、上海市独生子女保险计划(16岁以下),因疾病身故或意外身故,理赔4万元;发生意外医疗时,100元以下免赔,100元以上部分按80%赔付,最高保障金额5000元;发生重大疾病时理赔2万元。
因老公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且常乘飞机出行,想为他多买些意外险,我由于没有医疗保险,也想给自己买,女儿的保险应该够了,不打算给她买了。请各位保险精英们给我些建议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