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育保险的使用期限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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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生育保险的使用期限

你好!我是安徽的,我老婆没有购买生育保险。我已经购买保,(单位给购买的),但是我的保险从购买保险日起,到小孩出世还没有到一年。是不是我们就无享受到使用生育保险。

刘S (合肥) 在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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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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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鹤凯

合肥的政策不清楚是怎么执行的

 

关于社保这个问题你可以电话咨询一下:1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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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荣

应该不可以,生育险只有女方上足一年以上才能使用.详情可以咨询一下社保中心,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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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明

一般是女方有生育险才能享受,男方的话可能能享受一点津贴,各地政策不同,具体还是咨询社保局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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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飞

希望能帮到您:

    连续缴费九个月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满9个月的,上述前两项费用依旧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发给个人。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所,以便获取权威解释。

生育险报销请参阅http://quick.xiangrikui.com/blog/140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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