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关于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合同的细节问题,请教如何选择才能更好保护我的利益?
我的保险合同由如下组成:
主险:鸿盛04 保12万
附加寿险:鸿盛重疾07 保10万
附加:豁免重疾07保费
附加一年期短险:附加意外08 保10万
年缴额2844+590+28.91+140=3602.91元
问题如下:
1、代理人当时要求在人身投保书内填写的年收入为10万元,可是我收入没有那么高,大概在6-9万浮动,是否需要如实回答?
2、人身投保书内我有如实告知我有乳腺方面的疾病,并根据平安要求提交了我2008年的单位体检报告,是否意味着我体检报告上的体检项目内容都属于我的完全告知,还是告知内容以投保书所写的为准?
3、什么是现金价值和减额交清保额?
4、主险条款细节问题
(1)鸿盛没有等待期对吗?
(2)鸿盛条款内没有注明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如年交还是一次性缴。就是说没有注明我是30年交的,但在投保书复印件和合同首页有注明,可以吗?(我看人寿的康宁终身就在条款内有详细的缴交方式说明)
(3)6.2项自动垫交 ,代理人帮我在投保书内选择的是“否‘,但我觉得万一那天我没有按时缴保费,自动垫交是否更有利于我呢?是否需要更改?
(4)4.1保单红利选择方式,代理人帮我在投保书内选择是”购买交清增额保险“,请各位帮我分析下三种红利领取方式的利弊,谢谢!
5、附加重疾条款细节问题
(1)2.2保险责任注明:“我们给付重疾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是否意味着假设我重疾发病,此附加险赔付10万,则我的主险保额就剩下2万了?假设我因重疾身故,是否所能获得的最高赔付只有12万而不是22万?
(2)8.1重疾共30种,其中女性专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啥啥的,是否重疾的范围已经足够?
6、附加意外细节问题:
(1)1.4续保“若我们审核同意,您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对应的费率向我们缴纳续期保险费”,是否意味着我这140块保10万的意外存在着2个不确定性:一是可能被拒保,二是可能保费提高?可是当时代理人解释说这个是保证续保而且保费不变所以让我添加上来的啊~这不是矛盾么!
(2)2.2保险责任:“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此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注释还写明:不包括从事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的汽车,是否我坐私家车出现意外是不保的,而且出去参加旅游团的旅游客运汽车出现意外也不保?
(3)俺觉得这个意外险种限制超出我的想象,有其它更好的意外险种推介给我吗?
7、附加豁免保费重疾条款细节问题
(1)1.5保险期间:“如果主险合同或附加险合同缴费期间为终身的,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需要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是我的合同没有哪一个地方载明这个条款的保险期间?我该如何补充办理或者如果没办理的结果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