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买保险。在研究中发现了保重疾的一些问题。很有感触。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指正。
这款产品一共覆盖了24种疾病,包括:
急性心肌梗死、癌症(恶性肿瘤)瘫痪、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中风(脑血管意外):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十)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十一)主动脉移植手术:(十二)心脏瓣膜手术:(十三)多发性硬化症:(十四)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十五)昏迷:(十六)痴呆(阿尔茨海默病):(十七)良性脑肿瘤:(十八)再生障碍性贫血:(十九)严重头部外伤:(二十)运动神经元病:(二十一)慢性肝脏衰竭:(二十二)慢性呼吸衰竭:(二十三)肌营养不良症:(二十四)系统性红斑狼疮。
各家公司的疾病数量有一些不同,有的24,有的28,有的30 ,还有更多的,但其实有的病是充数的,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好几个算,大家比较的时候要注意。
挑一些重要的疾病来看看是怎么规定的,大家可以看完肯定会说“啊!保险公司规避了这么多风险!我理解的重大,和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有很大差别啊!”
1) 癌症(恶性肿瘤):所有原位癌、所有皮肤癌,包括厚度小于1.5mm的黑色素细胞瘤不保,所有非危及生命的癌症,如TNM分级T1(a)或T1(b)的前列腺癌或其他相同或更轻的分级的前列腺癌,甲状腺或膀胱的微乳头状癌(肿瘤直径小于1cm),RAI3期以下的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都不保。
点评:所有不够严重的癌症,治愈希望比较大的癌症都不保。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两侧的肾脏功能呈现慢性且不可逆性的末期衰竭,致使患者必须接受长期的定期肾脏透析治疗或接受肾脏移植。
点评:有的公司还规定了双肾必须透析至少3个月或接受手术,有的则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这个条款最让我不放心的是,10年后科学发达了,不需要肾移植或透析了,是不是保险公司就什么也不赔了呢?
3)中风(脑血管意外):指任何脑血管的突发性病变导致持续超过24小时的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包括脑梗死、脑出血和源于颅外因素而造成的脑栓塞。必须在发病六个月后仍遗留永久性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发病六个月以内的索赔均不予受理。
点评:有的公司相对比较宽松,发病3个月后就可以赔。中风是常见病,宽松三个月还是很有用的。
4)帕金森氏病。
点评:对这个病不同的产品有很大的不同。有的规定必须在60或65岁之前确诊才赔。碰到这样的产品,你就只能当他什么也不赔了。我请教过医生,这种病在60岁之前确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你选的是终生产品却加了一条60岁之前要求确诊,保险公司在规避责任!
5)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胰脏、小肠或骨髓移植。
点评:各家产品没有太大不同,有的公司不保小肠。不过我的医生告诉我就目前来看,小肠手术排异非常不好,所以很少有人做小肠移植。所以有没有也无所谓。
6)、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必须接受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但不包括冠状动脉扩张成形术及其他血管内介入治疗手术。
点评:和主动脉移植手术、心脏瓣膜手术等一样,必须接受开胸,开心手术才能理赔。这也是我觉得保险公司非常不为客户着想的地方,因为医学发达,现在已经有很多先进的医学手段,不必开胸这么痛苦就可以医治了(但也需要很多钱),而且以后肯定会更加朝这个方向发展,可是保险公司不但写了什么病,更强行规定“怎么治”,规避了很多风险,客户是很无奈的。
7)运动神经元病
点评:虽然各保险公司规定的重大疾病种类不一样,有的24,有的28,有的30 ,还有更多的,但其实有的病是充数的,比如运动神经元病,一般是遗传病,如果10几岁没有,一般成年人就不会有了。如果你已经是成年人,就不必理会条款里保不保这个病了。
8)系统性红斑狼疮
也是一种很难得上的疾病,关键是要“系统性”的才赔,概率很低的。
9)I型糖尿病
点评:1型糖尿病,它是胰岛素依赖性。成人基本上不会得这种病,临床验证大多是少儿会得,成人得的都是2型糖尿病,而大病险中明确规定,2型糖尿病不保。
10)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点评:有的是规定只有医护人员才保的,有的是不限制的,这一点差别挺大的。
11)、有的产品规定了“终末期疾病”,这一点挺好的(太平人寿是有规定的,新华人寿也有),这样其实所有快不行的病不管现在知道不知道,有没有列在合同里,都可以算上,其实很多病,比如“慢性肝脏衰竭”“慢性呼吸衰竭”,说白了不都是终末期疾病吗,所以光看24种还是25种有时候是不准的,还要具体看到底怎么规定。
大家看了其中的一些条款,有什么感觉呢?
说实话,我看到的时候是非常失望,感觉进退两难。一方面我们确实有这个保障的需求,可是另一方面,从条款里看到的,看的出保险公司处处在规避风险(完全是站在客户的对立面设计的),虽然有20-30种大病被列入了条款,可是看看那些释义,每一种病都有那么多不保的情况,即使买了保险,我们自己要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风险”并不是一个概念。我们生活中如果碰到了一些重大的疾病风险,买了重大疾病险也是覆盖不了的。
我们买保险的初衷是如果患了大病,我们立刻就有一笔可以救命的钱,因为有这个保险,我原来不舍得或没能力做的医疗我可以做,可以及时救助他。可是看条款的感觉却是,如果你不是即将死亡或高残,你休想拿到保险费。
我们看到,有很多条款规定了具体的医疗手段,一定要透析6个月了,一定要换肾了,不开胸做手术就不赔了,等等。其实现在谁能说清楚30年后医疗手段是怎么样治疗这些病的?到时候可能主动脉手术完全只需要在胸口开一个小口就可以做了,但费用是100万。可能基因技术发达,根本不需要换肾了,但需要200万。这不是人生的重大风险吗?但如果出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笑眯眯地说,对不起,合同不是这么写的,我们不赔。(当然保险公司可能会调整重大疾病的定义,但一定是发生了很多纠纷之后,或者在新技术应用很多年后)。
问题补充:天府吉祥卡 中国人寿全家福卡 这两种觉得保意外的感觉好像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