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种情况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如果发生重病(就是不知道你办理的是哪种产品)有没有这一项豁免,如果有的话,那么你所办理的保险就不用再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被保险人仍然享受合同约定的保障利益。
你好。
被保险人因 疾病 或遭受 意外伤害 ,并自疾病确诊之日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本附加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表”所列的一、二、三级残疾的,我们豁免疾病确诊日或意外伤害发生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前述所称保险费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主险和保险期间超过 1年的附加险的保险费。
在我们公司,保费豁免有两种种情况:
第一:儿童豁免
如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经“本公司”指定的“医院”或“医生”证明属实,确在本附约承保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将豁免主契约、相应的附加契约包括本附约应缴的保险费,直到主契约缴费期满日,或投保人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七周岁,或投保人可以从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报酬。本利益给付将在投保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身故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到期日生效(在此生效日后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公司”将无息退还予投保人)。一旦本利益给付生效后,“本公司”将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保险费增加或更改缴费方式的申请。
第二:成人豁免
如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经“本公司”
指定的“医院”或“医生”证明属实,确在本附约承保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将豁免主契约、相应的附加契约包括本附约应缴的保险费,直到主契约缴费期满日,或被保险人年满“保险单”上所规定的年龄,或被保险人可以从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报酬。本利益给付将在被保险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到期日生效(在此生效日后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公司”将无息退还予投保人)。一旦本利益给付生效后,“本公司”将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保险费增加或更改缴费方式的申请。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能而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您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保费豁免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出现。第二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另外一种就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不管那种形式,投保人都要为豁免保费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险费.不同的豁免条件,带来的豁免利益也是千差万别.什么保险最该买豁免呢?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最贵,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在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豁免责任中,豁免对象都是针对“投保人”也就是缴费人的。投保少儿险,不用说豁免当然是买给大人。而在成人投保中,你可以自己同时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保费豁免分为 投保人豁免及重疾豁免两类(仅以我公司为例)
投保人豁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情况下):是指在缴费期内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无缴费能力 ,后期保费由保险公司来缴纳,保险合同依然有效。
重疾豁免:在缴费期内被保险人发生重疾,后期保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依然有效。
祝: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