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险问题
您好!我是2008年5月21日进入克里丝汀上班的,在当月公司从我工资里扣出了我这月的个人社保费160.59元,然而我的医保账户却只给我交了养老和事业的保险,其他三项保险未交。生育保险则从2008年6月才开始给我交的,按照新出的劳动合同法“如果报销生育保险则必须连续缴满十个月生育保险才能报销”。2009年2月9日我剖腹生下小孩,到公司人事报销可被社保中心退了回来,说我的生育险截止到小孩出生的那天未满十个月则被退了回来。结果我什么也没能报。请问造成我报不了生育险原因是公司还是我个人呢,我能向公司讨回我生育期间的费用吗?比如产假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