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医疗保险的减半缴纳问题
我想把我原来投保的康宁医疗保险减半交纳,原来是保额二万的,分20年缴清,附加住院医疗保险180,共每年缴纳1680元,是不能取出来的,如果没发生所保险的病种,要到我牺牲后,我孩子才能领3倍的保额,即6万元。现在因金融危机,还要自己缴纳单位里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所以想把康宁减半交纳,就是把保额改为1万的,请问,我的保险权利是怎样的?是不是发生所保险的病种时,赔付2倍计2万,如果没发生所保险的病种,要到我牺牲后,我孩子才能领3倍的保额,即3万元啊?我以前按2万投保的,现金价值是如何计算的?是不是按所投保金额的2万算啊?可不可以用现金价值低以后的保费啊?我是从2005年投保的,到今年的现金价值是多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