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3年12月出生,爱人65年1月出生,2008年11份各买了一份10000元的“国寿瑞丰两全保险”
补充问题
- 必须满32年或31年才能兑付吗?
补充问题
唐毅 合肥 中国人寿
何雨 盘锦 平安人寿
杨文波 东莞 平安人寿
杨洪艳 临沂 太平人寿
王永亮 晋中 太平人寿
磊子 南京 泰康人寿
尹雄武 珠海 平安人寿
路小娥 郑州 新华人寿
钱晶红 焦作 天安人寿
你好:朋友!帮你查了一下此保险的作用如下:
保单持续奖励
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至第十个保单年度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年度的第一个结算日生存,可获得该结算日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0.5%的保单持续奖励,尽享真情回馈。
保额增长
在个人账户价值增长时,保额也随之增长。除保证收益外,每月结算日,公司将宣告本月的结算利率;专业团队为您尽心尽力,让财富稳步升值。
个人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
个人账户设立时:个人账户价值=保险费-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
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后:申请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每月结算日时:按公布的结算利率采用单利方式结算利息并计入个人账户,若该结算日同时为发放保单持续奖励的结算日,按结算利息后的个人账户价值的0.5%发放保单持续奖励。
非结算日终止时:按最低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采用单利方式结算利息并计入个人账户。
保障收益
投资专家为您理财,保障资金安全稳健。您的保费进入理财账户后,即可享受年利率2%的最低保证利率。
保单变现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您可多次申请领取部分个人账户价值,及时解决您的燃眉之急。
注:每个保单年度内免费领取两次,对该保单年度内以后的各次部分领取,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手续费。
保单费用
合同初始费用为所交保费的5%,初始费用扣除的时点为保单生效日。年保单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解除合同,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签收保险单十日后解除合同,保险公司退还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的个人账户现金价值。
双重生命保障,全面呵护: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二倍。
疾病身故保障=下列两项金额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
(2)投保人所交保费(不计利息)扣除累积已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后的余额。
具体还需以正式合同为准,你可以拨打国寿客服电话95519转人工服务详细咨询!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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