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理赔的问题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前患有肾炎,现在是肾衰竭。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理赔,需要怎么做?
补充问题
- 补充说明,我公司之前是像A保险公司买的团险,约2011年后切换为B保险公司,当时好像有健康告知书签字(但不太记得)。,2011-2013年期间我得肾炎期间都有向B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门诊及住院报销,B保险公司都理赔了。这样是否相当于如实告知了(B保险公司不都知道吗)?团险是每年一期,公司续保到现在,后面的都没有重签健康告知书,我提出重大疾病的理赔是2014年。这样我有理由吗?谢谢大家
- 公司之前是像A保险公司买的团险,约2011年后切换为B保险公司,由于是集团统一切换,原在职的员工好像是没有要求签健康告知书,且单位每年续保也没有再要求健康告知,何来如实告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保障方案的具体内容种重大疾病有责任免除,即“在合同生效日前发生的意外事故或曾患有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所指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一条。这样是不是--不管是否如实告知,都免除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