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北京生育险报销(急)!!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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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北京生育险报销(急)!!

本人北京人,先前单位连续上了1年多的生育险,中间断了几个月后,新单位又交了3个月的生育险。由于09年出了新的规定,分娩前要连续缴满9个月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请问像我这种情况以前上够9个月得,中断后不足9个月的还能享受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吗?之前的检查费用能报销吗?还能享受哪些报销?谢谢!
补充:本人是在在海淀上的社保。

Dolly (北京) 在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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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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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肖健

您好!

    您这种情况因为分娩前没有连续缴满9个月,不能享受生育津贴,这就是社保为什么不能中断的原因.具体您可以再打电话12333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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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飞

希望能帮到您:

    连续缴费九个月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满9个月的,上述前两项费用依旧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发给个人。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所,以便获取权威解释。

生育险报销请参阅http://quick.xiangrikui.com/blog/140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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