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问题
我在2008年1月1日购买了一份 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当时业务员在送达通知书时未送达到我本人的手里,而是送到了我父亲的手里,因此过了犹豫期,现已缴费两年,每年6113元,共交了12226元,现在想退保得知现金价值才8376元,我还能追回我交的保费吗?
请您给协助分析回复,谢谢!
行云流水,您好:
首先,先不追究业务员是如何将回执单签回,我就针对您的问题来跟您说说。
您当时购买这个险种,您本人了解了它的条款了吗?
其次,您是出于什么原因想退保/?经济上的能力不足了,还是因为两年前那件事卡在心里导致您不畅快呢》?或是出于其他原因呢?
再次,您是不是认为,您交多少,无论何时退保,就该退多少呢?
第一个,如果当时您是在了解条款的前提下签的保单,证明说它对你还是有一定的功用的,其次,您现在想退保,如果是因为两年前因没能及时将保单送给您的事,那真的建议您,不必退保,退保对您是最不利的,后面会告诉您为什么对您不利了。第三,过了犹豫期,您退保就不是说您想拿回保费就能拿回保费这么一回事了。
除非说您购买的产品对您真的没有任何意义与功用(一般情况下都会有它的保障功能存在,只能说保障不齐全或不对号),或者说您出现紧急状况需要现金想退保拿钱出来(这种情况可以拿保单到银行质押贷款的,无需退保的)或者说您真的没那个能力缴保费了(这时可以通过减速保来减轻负担,大可不必全退了,毕竟有份保障在比什么都好),或者其他种种没有其他办法解决的方法的情况,不然,我们都不支持您退保。
正如您看到的,您退保时拿回的钱比您交的保费少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支持您退保了。您的现实利益受损的何止是少了这四千来块呢?如果您真的会算,您可否算到一块,您先前那份保障也会因为佻的退保而消失呢?
再来,保险是无形产品,其实您购买了它,就如同其他产品一样,也在使用它。假如,两年前,您从好又多购买了一张书桌,用了两年了,两年后你突然不喜欢它了,想把它还给好又多商场,假如当初好又多承诺如果日后您不喜欢它了可以退还,您想想,这个时候,好又多会按您两年前买的价来退还您吗?明显不可能对吧,因为,桌子的价值您已经用去一部分了,也就是会计上常讲的固定资产折旧了。一样的,保险虽为无形,也是商品。您这两年来,保险公司是不是也承保着您随时出险的危险?难道保险公司对您的付出就不能要求有所回报吗?当然,保险公司要求的回报就是从您身上拿走钱。您没理由让保险公司无义务给您服务两年对吧,您更没理由说您这两年根本没出事不需要保险公司对吧?保险本来购买的就是未来未知的风险,哪能因为没有风险而拒绝付费对吧?呵,讲到这,我想您应该明白为什么现在退保只能退回8000多了。
我对国寿的产品不太了,无从对它做任何评论的,但还是建议您三思三思再三思,不要意气用事退了保单啦。
最后,祝您成功解决这件事情哈,顺祝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