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保险
我是成都的人,以前在成都缴纳的事综合保险;到宁波工作后缴纳了1年半的社保,现在我去保定的一家公司,他那里不缴保险,把钱发给个人,自己去缴纳。
我想问的是:宁波已缴纳的钱怎么办?我怎么办才能损失最小?成都原来的综合保险按现行政策,可否转成社保,个人在续缴?给方案后怎么来操作?
我想问的是:宁波已缴纳的钱怎么办?我怎么办才能损失最小?成都原来的综合保险按现行政策,可否转成社保,个人在续缴?给方案后怎么来操作?
个体人员办理综合社会保险初次参保缴费以及续保
办理条件(程序):
无单位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时需先到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管理中心领取《成都市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申报表》,持此表到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签署意见(签章)。
所需资料:
然后携带此表和本人的户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综保中心办理申报和缴费手续。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七区前台窗口
联系电话
028-87706872、87706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