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2013底年入职到现在2016年8月10日了,公司
你好,我从2013底年入职到现在2016年8月10日了,公司没有给我购买社保、医保,然后再让我们签了自愿放弃医保、社保的合同,现在我想把这三年的社保、医保补缴回来可以吗?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者补偿(补缴)社保、医保给我可以吗?还有公司老板将基本工资的一部分划分到岗位津贴中去,什么基本工资960元,什么保险多少多少杂七杂八的,就凑够理由的3500元给我,我的原本工资是3500元整的不包括什么津贴的,是公司老板自改自规定的,这是公司老板的手段,请问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去做,很不公平,谢谢,感谢,申请劳动仲裁我该准备些什么证据?公司没有给劳动合同我(甲乙各一份的)公司发工资没有工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