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因心肌炎住院,2001年投保,投保时保险代理人未提 2000年因心肌炎住院,2001年投保,投保时保险代理人未提醒告知病史,按保险公司要求体检通过,保险公司承保,到今年已交保费六年,未出险,后听说投保前未告知出险不赔,咨询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要求退保,损失保费26000元,合理吗? 相关问答
共5个回答 默认排序|最新回复 保险经纪路超 北京 其他公司 为什么不如实告知?自己别退保,如果到时候不理赔,告他们。都过去6年了。千万别自己退保。 李建在 忻州 泰康人寿 你好,不合理 张胜格 北京 平安人寿 不合理。 彭松一一独立代理人 阜阳 泛华联兴保险 不合理,你体检了是必须赔的! 郭杰 北京 平安人寿 联系我吧,详细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