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阳不是什么大病,一定我如实告之。我有两个客户都有小三阳,并且还能体检,只有一个人加多了点保障费用,所以最好早点拥有保障。
这么年轻就有很好的保险观念,肯定会因为您的认可和选择,以后人生会更加精彩。
保险主要功能是保障,建议主要还是以保障为主,不知有没社保,尽量先购买社保,这是国家对老白姓的福利补贴,挺不错的。年轻人以后的路还长,用钱的点方还多,最好是一些低保费高保障的。缴费灵活的产品。从你目前的收入可以为自已开一个储蓄账户,每月固定存入400左右元,马上就拥有20万的意外保障,20万的生命保障,15万左右的重大疾病保障,还有80-40000元的意外医疗保障,把你目前的风险全都转移了。如果一直坚持存下去,还能享受基金定投的收益。到了退休以后还有好大一笔钱养老。同在深圳,相信可以帮到你。
是啊,小三阳也不是什么大病,如果真要钻法律条款的空子谁也不好说:因为风险这个东西本来就不是人为能控制的
不如实告之的结果,保险公司在会在不可抗辨的两年内,严格审查,如果发现,你的保单将是退回现金价值,损失比较大
小三阳很正常,很多人都有,只要情况不严重,正常承保的可能性也很大。建议如实告之,公司会安排你进行免费体检。如果一个业务员为某种原因让你不告之,那么你可以换一个业务员了。
请看最新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http://quick.xiangrikui.com/blog/114395.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购买保险涉及到很多问题、建议你可以了解下投保前应注意的几个问题http://quick.xiangrikui.com/case/32774.html
一个专业、适合的保险建议是需要了解较多的信息的,建议你可以先QQ或MSN详细沟通后再提纲建议书,希望以9年的保险从业经验可以帮助到你。
有小三阳不如实告知结果是怎么样,新保险法会有用吗,本人23周岁,年收入45000,想买保险。
如实告知才好,以免日后起纠纷,大不了,保险公司不保,一般是增加保费,然后每年定期体检。
我有一个朋友,以前有小三阳,没有打理,几年后转成了重症,前几天治而无效死亡,只有33岁。人活着时得对自己好点,为什么在自己有能力时不为自己上份全面保障呢。
不如实告知的结果就是:二年内如果保险公司一旦知道你的情况,会随时终止保险合同,退回现金价值,小三阳不是特别的大病,如实告知,一般情况也不用加费,更何况你不用在二年内老提心掉胆吧?这个代价也太大了吧
另外小三阳只要通过合理的治疗+加上合理的饮食+注意体育锻炼+合理的作息习惯,是可以有转阴的可能的。
小三阳不是什么大病,如果你有做定期体检的话,投保时附上就可以了!有可以标准体通过,也有可能会加费!
新的保险法出来了,保险公司核保也肯定会比较严格的!呵呵,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我身边就有一个真实的案例,上个月刚帮一个客户办理了投保手续,只是她的病情比你的要严重,是大三阳来的,前两天申请拿到了公司的体检单,其中备注一栏很清楚的写着:客户02年的时候就查出大三阳了,05年吃过三个月的药,以后未做治疗!这些在投保时我们都没写明的!
做人要对自己负责,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而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祝你平安!
您好!
为了您的权益着想,建议一定要如实告知。
新《保险法》节选: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你好,我以前有一个客户给我转介绍了一个乙肝小三阳的客户,在我的要求下做了如实告之,之后到公司体检,后面查出是乙肝大三阳,补做了健康告之是初中体检就发现有了,原本的如实告之是虚假的告之,之后公司要求加费,大概加了几百多元的费用就给承保了。当时他办的时候是21岁,他爸爸严格要求办的,他说这样才安心。
建议最好是做如实告之,让自己获得一个确切的保障,多增加一个砝码。
王铁 南京 人保健康
表达 ,您好!
今年上半年,我的同事就有这样的客户,投保40万保额的重疾保险,也是小三阳,如实告知后,体检复查一样,最后公司核保通过20万的重疾险,并加保400元左右。
所以每家保险公司,核保情况不一样,可以多咨询几家公司。
新的保险法对如实健康告之重新做了介定,虽然有利于客户原则,但是并不是说被保险人就没有如实告之的义务。我的理解是一定要如实告之。
我认为,不履行如实告之的义务,若出现理赔,投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没有如实告之,那么肯定是理赔不了的。
- 35岁女性,有乙肝小三阳,肝功能正常。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都 170个回答
- 如果有小三阳,肝功正常,投保时没如实告知,顺利投保了,那如果 50个回答
- 小三阳买了保险没有如实告知后期有什么影响 16个回答
- 患乙肝小三阳五年,今年买了重疾保险,没有如实告知,因为业务员 10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