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保险公司就因为几个字就拒绝理赔??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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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保险公司就因为几个字就拒绝理赔??

我于2008年02月20日购买了友邦的综合个人意外保险,附加了住院及手术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于09年08月27日因胆囊结石急性发作,作了胆囊切除手术。于是我就在09年的10月9日向友邦保险提出了理赔,友邦于19日给出了不予理赔的通知,原因是我的病历上面医生写了“三年前出现无明显诱因腹痛”的字样,所以保险公司就断定我是3年前就疼痛才于09年8月27日入院治疗的,所以就不予理陪。现在我觉得这样是很不应该的,第一,我3年前出现腹痛我也并不知道就是胆结石疼痛啊,那只是痛一下就没事的了,平常谁没个头痛肚子痛的啊,保险公司凭什么就能判断我3年前的随意的没有任何诱因的一次腹痛就是这次的病啊。难道就因为随意的一次疼痛就不能买保险了吗?保险公司就能拒绝理赔吗?第二,我这次是无任何症状的发作住院,保险公司说我是疼痛3年才在09年入院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持续一直忍受疼痛3年再做手术吧,他们凭什么就下这个结论啊?第三,医生仅仅只是在我这次急性发作入院的时候,在我的肚子上四处摁,进行的询问以前是否疼过,我也就回忆着3年前疼过一次,但是不知道是哪里疼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医生就按常规记录了。但是谁也不能确定我3年前的腹痛就是这次手术的原因啊?连医生都没有这么写诊断书,保险公司凭什么这样下结论!!!!难道别人随便一个感冒头疼都说是长了脑瘤就不能买保险了吗?就能不予赔偿了吗?而且随便下张不予赔偿的通知书,就想解决事情,连任何申诉的机会都没有,我们每年交着保费就得这么一张纸,生病住院了根本就没有任何保障。在此我要对友邦保险公司提出强烈的抗议!!!!并且要求你们要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是给广大的保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我将会举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AJ (广州) 在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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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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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东

您好!

首先很理解您的感受!我想您办理这个保险的时候有没有如实告知呢?有提供三年之前的病历证明吗?还是公司在办理的时候没有要求这一项呢?其实理赔与否是要按照条款来断定的,这样也是保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利益!而且每家公司也许对于理赔鉴定这一块有些不一样!所以选择公司跟业务员是办理保险的关键!有什么不理解的还可以咨询本人!希望可以帮到您!祝你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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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道翠 广州 新华人寿

有点气愤哦...

不知道它们有没有核赔的过程呢??

客户,你也不要急燥,事情会慢慢好转,友邦应该不会无理拒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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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南

AJ先生您好:

其实如果您上医院的时候联系一下代理人应该就不会出现这种麻烦事情了。不过这个情况还是有很大上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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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嘉俊

您好!

     您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觉得您现在需要做的是要您的代理人紧密联系,争取跟友邦的理赔部门进行沟通,同时您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您说的情况。病历上医生的相关诊断语句,我想您也需要跟医生再作相关的沟通,若事实真的如您所说,必须要求医生作出书面证明,同时最好能找回三年前的病历。

     请您也要体谅保险公司,毕竟保险是无形商品,是一份合同,书面证明真的比说什么都有力。我同情您的遭遇,也觉得您是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所以还是建议您尽快跟代理人和保险公司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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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海燕

其实最重要一点,在您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有如实告知呢?

 

如果没有的话,出现拒赔是正常的。

但如果有如实告知的话,保险公司承保了,就有责任作出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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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岸辉

    事隔三年,不知道三年前有没有去医院检查过,如果有检查并且在医院有记录.在你签保险合同的时候没有如实告之,保险公司拒赔是很正常的.如果之前没有去医院检查过,保险公司以“三年前出现无明显诱因腹痛”提出拒赔,这有一定的争议性,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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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瑞君

您别着急,可以再按流程走一次的!保险公司也不可能为了这一点小问题影响它的名誉,所以,建议您再找代理人和公司沟通说明,看看还要不要补充什么资料证明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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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_qq

高立斌 广州 友邦保险

AJ 您好:

   对于您的情况我从个人的角度表示同情!

   不知道您提到的三年前到医院就诊当时具体是怎么一回事,是否在医院留下了记录且您本身手上也有病历报告,有的话建议您可以以此做为证明向公司再次递交索赔申请!

   同时对于本次治疗时医生在病历报告上的描述是否属实或的描述错误的地方,如果有请一定到医院要求医生更正并签章确认!

   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就是相应的病历报告及客户在医院的过往病史报告,有很多个别理赔出现分岐都会和病历报告上的描述有关,保险公司所判拒赔一定不可能是因为简简单单的哪几个字的描述,它是需要经过各种调查、取证才可以的,信誉对一家公司来讲他们会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

   您可以再认真思考一下我上面提到的这两点,如果一切都如您所讲,过往的病情跟本次的治疗没有任何的关系,您可以再次拿出对应的证明病历再次早晨索赔,保险公司这样拒赔的话您可以动用法律采取上诉,合法的权益一定是可以得到维护的!

   最后,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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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广灿 广州 信诚人寿

确实是不太合理,这种情况肯定要再申请上诉的了,建议由代理人一起协助,这样会比较方便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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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斌

AJ,您好!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我有一个客户在其购保9个月之后因急性疾病住院到公司索赔,原因也是无明显诱因疼痛两年,结果被拒!被拒赔后客户非常生气,当时的我被客户骂了足足半个小时。被骂过后我与客户作分析并将其两年前的病历拿出来看,结果发现两年前的他因工作原因导致消化不良引起肠胃不适,我把所有资料递到公司要求重新作审核,后来证实了这次的住院与两年前的情况无相关之后这个原本被拒赔的个案也顺利赔了下来!

在未了解你具体情况之前,不知AJ你1、在购保是否已做到如实告之,将你的身体健康状况告之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在购保时如有未如实告之,索赔被拒实属正常。如有如实告之,敬请尽快与营销同仁联系,而作处理。)2、能否提供三年前的治疗或诊疗病历?3、能否确认为你作诊治的医生在这此诊疗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误诊或病情错误描述的情况?

建议尽快与为你作服务的营销同仁联系以便为你争取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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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志坚

建议你通过其他途径争取你自己的权益, 包括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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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伟

此类案件在新保险法实施后,带病投保都要赔,何况不确定,如需代理索赔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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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锡辉

AJ先生您好!

   看了您的遭遇以后,我在深表遗憾之际也更加明白了作为代理人的我们的那份责任!您从始至终没有提到您的代理人,我想,这个时候他才是真正的要为您服务的时候啊,代理人和客户是紧密相连的朋友,应该及时沟通,对于保险条款,代理人是比客户要懂,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无理不赔偿的,好好的研究下条款,也要看看当时买保险的时候是否如实告知,最好能找出当时的病历,再就是让医生给出证明,您的这种情况是有很大的申述机会的,祝福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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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丽燕

你好:

    我的客户也碰到过类似的问题,多于公司沟通,而且中国人寿是一个大公司,我相信公司会合理安排的。实在不行上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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