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养老保险 本人于1990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在如东县桂芝小学从事教师工作,因个人原因,于1999年9月1日向学校提出辞职并离开学校,于9月25日收到学校寄来辞退证明书,说明辞退并从1999年10月1日算起,并发给我伍仟元(这是什么钱当时没注意,金额好像是这么多,因时间久,已记不太清),现本人想办养老保险,请问:当教师的这九年如何算,我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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