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何不能享受“4050”政策
我们是湖北汽车工具厂的下岗买断职工,湖北汽车工具厂于2007年3月破产,职工养老保险交由武汉某机构托管。参照湖北省4050优惠政策我厂有许多职工符合条件,可是两年来我们却申报无门。湖北汽车工具厂地处湖北老河口市,而我们的保险金是在武汉交纳,因此当地居委会拒绝接受申请,说是向收款地申请,电话询问托管机构,他们说:由于企业欠交保险金故我厂职工不能享受4050政策,果真如此吗?企业已不存在,其中的详情无法知晓,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我们个人交纳部分是按规定足额交纳的,不存在欠交问题。我们个人交纳部分一直以来都是由厂财务科每月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并管理(由工资单为证),至于企业不按规定上交我们不知,企业破产时为何不追交?难道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下岗职工还要再为企业买单吗?想不通,还是想不通。请问我们是否有权力享受湖北省4050优惠政策?应该向谁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