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有分别有相同和不同之处。
- 相同:减轻法人代表的用工风险;
- 不同:理赔范围
1)团体意外险:是保障单位员工在任何不同地方,24小时内,所发生因外来不可控因素造成人受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赔付;----[范围广]
2)雇主责任险:表面来看是承担对企业法人对员工在和工作有关范畴内发生和职业病有关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的责任;----------------[一定的限制]
理赔方式
1)团体意外险:结案是直接按条款比例给付员工;
2)雇主责任险:结案后给付员工的金额由企业法人确定,例如:工资,限额等多因素;
确定理赔额对象
1)团体意外险:条款中直接规定,;
2)雇主责任险:由雇主选定;
从企业长久发展考虑,建议综合一下两者的利弊,合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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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 除外责任 1.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暴动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残、死亡或疾病。 2. 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3. 由于被雇人员自加伤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4.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5. 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雇用的员工的责任。
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保障有何不同
1.保险责任范围不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采取统括式,即被保险人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依法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2.赔偿方式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雇主自行确定或雇主根据与雇员协商的结果进行确定,然后一次性给付受害人。如果购买的限额较高,则同等伤残等级下可以获得的补偿越高,反之亦然。影响雇员获得赔偿金的因素不仅仅是月工资,还有雇主购买的赔偿限额。
3.自担风险程度不同。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有些费用由雇主自行补足。但雇主责任险中,雇主可以按照投保意愿选择无免赔额的承保条件,一旦出险,雇主不必承担任何财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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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南京 中国人寿
您好,
两者之间有比较大的区别,雇主责任险从法律角度讲,是对雇主负责,为雇主规避或减轻相应本应承担的风险,例如雇主本应赔付员工50万,雇主责任险可提供30万赔偿,则雇主自身只需要另赔20万即可。
团体意外保险主要保障员工本人,可归属福利性质保障,如发生如上事故,同样团体意外险赔付30万,但如果与员工达不成共识,雇主则无法因保险公司赔付的30万而降低赔付额度,仍要赔付50万。
一般情况下,投保雇主责任险相对手续比较繁琐。
宋卫华 南京 人保健康
张永明 南京 中信保诚
赵蓉 南京 太平人寿
孙小姐 中山 太平洋人寿
您好!
这两者涉及到责任保险与人身保险的根本区别
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障对象是雇主,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对法律上应付的责任。雇主的责任险是偿付的和替代性和保障性特征,即代替被保险人(雇主)承担对雇员因工受伤、身故或患有有关职业病的经济赔付责任,保障雇主免受经济赔偿给付的风险,保险给付的基础是雇主对员工的伤亡负有法律责任,否则即使雇员因工发生伤亡,雇主在法律上没有赔付责任,保险公司也不负责给付。
而人身险直接为被保险人生命或身体提供保险保障,其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和生命,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意外身故保险或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或被保险人。
王姝勤 南京 平安人寿
是的。
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是雇主,员工发生风险,由保险公司代替雇主理赔。
胡霆 南京 平安人寿
你好:
雇主责任险:
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