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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重大疾病保险,主要的保险责任是:身故/重疾/满期,赔付或返还相应保额。
提前给付的理解:罹患重疾,赔付相应保额之后,身故保额与满期金同额度减少。
比如20万(身故、重疾、满期金)保额,赔付重疾后,身故/满期金=0,保单也就终止了。
30万(身故/满期金),20万重疾,赔付重疾后,身故/满期金下降为10万。
额外给付的理解:重疾赔付不涉及身故/满期金,是独立的重疾保额。
同样例子,20万(身故、重疾、满期金)保额,赔付重疾20万后,身故/满期金依旧为20万,仅终止重疾这部分的合同,其余责任继续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额外给付方式的保费稍高于提前给付(因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不同),最好能有重疾豁免保费功能(缴费期内发生重疾赔付,余下保费不用再缴,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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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是指在客户万一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重大疾病保额理赔,但是其主险保额要等额减少。比如情况一、20万寿险+15万提前给付大病,万一有大病发生,大病理赔金额为15万,大病合同终止,寿险保额变成5万,未来身故时只能赔5万了。
- 额外给付重大疾病是指在客户万一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重大疾病保额给付,但是其主险保额不变。 未来在身故时,仍然可以得到主险保额理赔。比如情况一、20万寿险+15万额外给付大病,万一有风险发生,大病理赔金额为15万,大病合同终止,寿险保额仍为20万,未来身故时仍可以赔20万。
- 同一公司的相同种类下的两款大病,主要区别是在费用上的差别。毕竟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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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给付的意思是:如果得了重疾就会赔付保额,那么随之寿险保额也会跟着下降,通常提前给付是发生在附加险的那里。
额外给付的意思是除了寿险保额以外再给付的保额,但是寿险保额不受影响。
平安的提前给付是客户在宽限期后得了重疾,只要拿到当地医院主任医生的确症书就可以进行理赔,然后拿着钱去看病,体现人性化一面。
您好!
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的区别在于:提前给付主险保额要等额扣除。而额外给付则不影响主险保额。
二者相比,肯定是额外给付更好啊,保额更高嘛。但同样保费也更贵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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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提前给付,就是在患了重疾,但还没经过医治,凭医生的诊断证明就可以一次性赔付保额了。额外给付,您可以看下合同条款,是在什么条件下,额外给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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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提前给付”是一般在确诊后,医疗出具诊断建议书,就可以申请理赔的。提前给付一般按条款规定会有上限。
“额外给付”是规定的保额以外的赔付。
建议您把所上的保种公示出来,哪家公司的,什么险种名称,好让大家给你个正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