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飞 厦门 平安人寿
您好!
投保时您身体的这些问题您是已知的,而且医生还有建议,所以在投保时一定是要告知的,保险公司会根据您的告知再做出相应的承保决定,就算当时隐瞒没有告知而承保,那出险也是不会现赔的。
建议早些和投保公司联系,补充健康告知。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您好:
投保时应如实告之,如果保险公司核保通过按正常承保或加费承保,则可给予报销。如果不如实告之,将导致以后无法理赔。
高嫦娥 滨州 中国人寿
您好
当时你的业务员是咋说的?你去找他。
汪星宇 上海 中国人寿
你好。
您这样的情况是需要如实告知的。您可以现在跟所在保险公司的客服联系一下,说明情况。保险公司会处理的
高治中 上海 建信人寿
您好
您的这个情况还是较为特殊,因为有新保险的出台,新保险上确实提到,合同生效后2年,保险公司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您可以和您当时的代理人联系一下,问问对方的意思,再回去考虑是否要再补充一些证明,因为保险公司可以转到比我们想到更多的漏洞,我也直言,作为代理人,维护公司的利益的同时,更多时候还是需要为客户着想。
其实这个行业,带病投保理赔的时候还是很技巧,您和您的代理人选沟通一下。
如果您有需求,也可以联系我。
谢谢!
您好;
问您一个问题?您是知道有心律不齐才投保的吗?
“听说新保险法有文2年后就能报销?”这点也要如实告知才好,省的理赔麻烦。
购买保险,要趁早未雨绸缪早作准备,没有人会知道意外和疾病那天降临,早做准备日后免烦恼。
张文华 上海 新华人寿
董荣业 上海 平安人寿
您好。
新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可自行理解。
您好!
当时为你办理保险的业务员没有和你说清楚这点吗?这点很困难,因为你没有如实告之,如果是这个病住院,那可能短期无法得到赔付。
张渊 上海 永达理保险经纪
您好~
- 新保险法的2年不可抗条款并非这么理解。
举例来说:如果2年后客户可以100%获赔,那么我们直接到医院的癌症病房对病人说:只要你们购买重疾保险,2年后你们就可以获得高额的赔偿,根据新保险法,保险公司不的拒赔。
- 所谓的2年不可抗条款,楼上各位同行也说了,我个人觉得其实是针对大家都说不清楚,对于那些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客户也无意等情况发生的一些官司,可以根据这个条款,对客户进行一个有利于其的判决,但并非免死金牌。
- 至于您这个情况,假设是先天性的,那么铁定是免赔的,因为保险条款上对先天性的是拒赔的。 而如果您是无意识的忘记告知,如果真的手术了,您可以考虑理赔,但至于最终保险公司是否理赔,主要看其审核,是否会拒保,所以在我看来,您现在的情况说不清楚。
- 不过介于您购买的是重疾保险,个人建议您还是去补填申请把,毕竟您现在的情况不属于重疾,而仅仅可以符合住院医疗,但如果以后发生了类似心脏方面的重疾,保险公司很可能会拒保。 以上是个人的观点和建议。
温琼娟 深圳 中国人寿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我觉得,新保险法有新保险法的规定,但每份保单合同的条款有一些是不一样的,所以我觉得您可以先看看自已的保单内容是怎样的,在如实告之的情况下,哪些情况可以给予报销!若是没如实告之情况的条款又是怎样,但一般情况下,无如实告之是没得报销的!
希望我的回答您会满意!
你好,以上同仁的说法不无道理,照做也是可以的,不过我可以给你说: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心律不齐,这和人的心理素质和是否有做运动都有关系,如果心律很整齐的是植物人,没有感情,没有知觉.
你说你有心律不齐,医生建议吃药或手术治疗,是体验时候发发现的,还是因为不舒服到医院检查的时候发现的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如果是前者,2年之后的不可抗辩条款是有效的.如果是后者,2年之后保险公司理赔是有选择性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