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生育保险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按照单位上年度平均社保缴费基数发放,顺产的3个月,晚育+1个月,剖宫产或难产+0.5个月,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宝宝+1个月。例如,顺产晚育的是4个月,剖腹产晚育的是4.5个月。如果在过去一年换过单位的,则按照前面两个单位的缴费基数加权平均来计算基数。
首先要符合领取条件才能享受到的,因为这是属于国家社保对生育险的补助,至于生效时间,具体您还是打12333咨询一下,他们的回复更权威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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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问题可致电社保局电话:12333得到的回答更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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