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说“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元。”“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而保单上说“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适用《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99)》条款) RMB100,000.00元”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身故保险金按那个给付?这两项是否互相冲突呢?
咨询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99)
李卫 深圳 永达理保险经纪
刘丽英 上海 平安人寿
游汉中 东莞 平安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