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之一的存折复印件(均须验原件;);
2.属于招工,还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属随迁入户,女性入户时达35岁以上、男性入户时达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原迁入地社保机构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3.制作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属于一次性缴纳18年医疗保险费的,若迁入原户籍属于农村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若迁入深圳前原户籍属于城镇非农村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籍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状况证明;
5.属于自谋职业残疾人员和非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受理机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社保分局、各社保管理站
办事程序:1.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申请材料
2.领取表格
3.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当月15日前(含15日)办理,当月参保
具体社保问题可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或登录社保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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