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平安境外旅行保险,含健康险,保险期间,一位被投保人因高
购买了平安境外旅行保险,含健康险,保险期间,一位被投保人因高烧在凌晨被送往当地(境外)的医疗机构治疗,未住院,得到初步治疗后离院,当时询问平安海外紧急援助客服,他说费用建议先自行垫付,后续凭单据报销即可(因保险机构审核需要时间,无法第一时间垫付费用,所以才这样建议,否则等待审核的话可能会耽误病情),当时因为忙于应对治疗,就直接垫付了。回国后与客服人员沟通,客服说当时被投保人的高烧是由于继发性疾病引起的(因被投保人在出发前一月内发生过同样的症状),所以可能无法赔付,但这真的就能作为完全不赔付的理由吗?我出境多次,几乎每次都是购买平安境外旅行险,这次是唯一一次尝试申请使用,就被告知拒赔,心里有些接受不了;那买保险的意义何在呢?感觉保险机构随便一个不起眼的条款就可以把投保人打发了,购险人完全是弱势群体啊。此外,有个疑问,那是不是发烧或因肠胃炎吊针这种在境外发生的情况都在拒赔之外啊,这些都有可能在之前发生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