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我是1997年11月26日投保的,2009年11月28日交最后一次保费。
其实我在中保97年还有一份保险,保单上有我的电话,保险公司没及时通知我,现在我保单不能复效,保险公司是不是有责任呢?
你好!
保险合同签订时就约定,保险公司给承担保障,按时缴费是被保险人的义务,保险公司提醒缴费只是服务的一个项目,没有说必须提醒,说保险公司没有及时提醒,短期还可以,但这么多年了,没什么希望了,所以投保时既要看条款,也要看公司的服务是否完善。
仅供参考!
您好,一般保单在失效后两年之内是可以申请复效的,复效时通过保险公司的审核,补交齐前面应交的保费就可以了。但是有的险种复效时间不同,比如平安有4年的,所以具体的情况您可以先到您购买的保险公司咨询一下。时间一定得赶紧去咨询办理。
张永明 南京 中信保诚
请问您期间是否更换过家庭地址或电话?
目前保险公司会通过信函和短信的形式提醒客户续交保费和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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