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业务员到底谁说正确的?
第一;0岁孩子投保新瑞鑫10万,如果17岁疾病身故,赔付30万保额后,合同终止,
第二;0岁孩子投保新瑞鑫10万,如果17岁发生重大疾病,赔付0万保额后,
退保费,合同终止。
第三:0岁孩子投保新瑞鑫10万,如果17岁发生疾病,赔付0万保额后,
退保费,意外保险继续有效到85周岁。
朱晓红 梅州 太平人寿
你好!
以该产品的具体条款为准。
连香宁 桂林 富德生命人寿
孔凡敏 济宁 泰康人寿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
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黎仁付 内江 华康代理
您好!
很高兴能在葵网为您提供咨询服务。据我所知:未成年人身故金最高限额为10万。但保险责任都是以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为准,而不是凭谁口头说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一定帮助。
【华康保险代理是您身边的保险专家,华康保险超市将为您提供公正中立、一站到位的保险金融理财服务!】
邓艳 武汉 平安人寿
陈明华 北京 平安人寿
陈慧 武汉 平安人寿
您好!晕!武汉问吧“jjhh”、“zzpp”、“wwss”全是您一个人提的?看一下条款即可,而且提的问题的实质是一样的!18岁前没有身故保额的赔付,只无息退还所交保费;重疾按合同约定的赔付方式理赔后,如果剩余保额为0则合同终止。至于您所说的意外,本来就蛮容易拥有!
愿此回答能给您一定帮助,虽然不知您的真实身份……
祝一切如意!
沈静儿 舟山 太平洋人寿
胡琼华 武汉 平安人寿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
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
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
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105%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
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思是18岁前身故,退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18岁以后身故,合同生效180天后按3倍的保额赔付。前两个就不说了,第三个业务员肯定是错的,因为人都不在了,还怎么保意外。保险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是活着的健康体。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祝生活愉快!
蔡薇 仙桃 泰康人寿
您好!18岁前没有身故保额的赔付,只无息退还所交保费;重疾按合同约定的赔付方式理赔后,如果剩余保额为0则合同终止。即如果附加了瑞鑫重疾10万,17岁不幸罹患重疾,赔付30万,合同终止。
潘晓惠 烟台 平安人寿
孙林静 重庆 平安人寿
赵全明 黄石 明亚经纪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不管哪个对,我觉得都没有意义了。本来为您的孩子推荐的产品就不太适合,这么小的孩子买这些储蓄保障产品干什么?这些都只要一个消费型的意外险和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就可以解决,为什么要推荐您购买这么多不适用的产品呢?18岁内重大疾病无保障那买了干嘛啊!
所以,建议您远离这样的业务员,多分析自己家庭的保障需求和缺口,然后理性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类型,然后找专业负责的代理人为您设计计划!
不要盲目购买!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祝携手泰康,幸福安康!
你好:
这个问吧里已经有几个关于新瑞鑫的提问,如果想很确切的了解保险利益,打一个人寿的客服电话,即可。18岁前身故只赔付所交保费,无利息。
祝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