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福德 深圳 泰康人寿

重大疾病长期护理,一般是指罹患了重大疾病之后,每年或者每一个固定时间还生存,会给付一定的护理金。但这个金额是提前确定好的,只要生存就会给付,当然有些公司会设定给付到多少岁。
重大疾病,就是如果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一旦罹患就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一般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来的,一般是保险公司针对一些以身故等为给付的条件的寿险增加的保险,就是如果患重大疾病了,就按照寿险的保额进行赔付了,这个其实不算是重大疾病保险。
这个只是一种人性化的关怀设计,不过一般这个附加险都会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不会太多。



甘启 深圳 中国人寿

- 重大疾病长期护理:被保险人观察期后,确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每年给付一笔护理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年满100周岁
- 重大疾病:保监会规定目前所有的重疾险都必须包涵25种重疾,一般各家公司的产品种类会有些许差异,在三四十种左右,太平人寿的康颐金生B款保障达到了最高的55种
- 重疾提前给付:指给付条件,也就是一旦被保人发生了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保额,但是拿到的保险金与疾病的治疗与否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疾病是保险赔付的触发条件!
希望能帮到您!



李建锋 东莞 友邦保险

您好!
您说的重大疾病长期护理是指老年长期护理金吗?
目前国内只有个别保险公司有老年长期护理金保障(比如友邦保险)。老年长期护理金是指60岁以后,如果发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可以在一定的年限内,每个月领到一笔钱作为老年护理金。
重大疾病:指在保险期间发生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根据合同规定有两种给付,一种是在规定的生存期(一般是30天)以后领取,另一种是一旦医生确诊即可领取赔偿金。后者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重大疾病提前给付。谢谢!


您好!
重大疾病长期护理:是指按合同条件确诊重疾后,每年给付一固定的护理费,至合同约定终止的年龄。
重大疾病:是指按合同约定的条件,犹豫期后,初次确诊为符合合同重大疾病定义的,被确认后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额度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提前及付:一般指保险产品本身的主要保障不是保障重大疾病,(大多是保障身故的终身险),约定当被保险人确诊得终末期疾病后,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时从最终需从身故金中扣减(全部给付的合同就终止).



刘华平 深圳 平安人寿

您好,放在保险的钱和银行的钱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就像您家的冰箱和洗衣机,功能是不同的。
保险的钱是中长期的,保障是其重要的一项内容,银行的钱是短期要用的,相对比较灵活。
家庭资产都是需要配置的,祝好。



郑慧波 深圳 平安人寿

1.重大疾病长期护理 在商业保险里没有这个附加险 但仍类似的终身护理险
2.重大疾病 按中国保监会要求 重疾险种类各公司大同小异
3.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当主险里险加了重疾险后 一但被保人发生了保项里的重疾 即刻理赔保额 同时应会豁免后续保费



刘华平 深圳 平安人寿

您好,您的问题问的很好。
重大疾病长期护理是医疗险,是津贴型的;
重大疾病是定额给付型的,被保险人只要达到保险公司的疾病定义,就一次性给付全部保额;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体现的是保险公司的人性化关爱,即提前给付这笔钱,被保险人可以拿钱去进行相关治疗和护理。







王想仁 深圳 平安人寿




赖思远 深圳 太平洋人寿

长期护理:是要看保单年度的。
重大疾病:要看条款里包含哪些,现在太平洋的重疾险一般都是42种。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在县级以上的医院一经确诊就能理赔。



禹飞程 深圳 平安人寿

重大疾病长期护理即在发生重大疾病后按年或按月给付护理保险金的保险
重大疾病即等待期后初次确诊为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非重疾身故或意外身故无法取得保险金。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是附加在终身或定期身故保障险种的附加险,在初次确诊重大疾病时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后相应扣减主险身故险的保额。



刘丽英 上海 平安人寿



游汉中 东莞 平安人寿

- 请教--关于太平人寿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解释 11个回答
-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问题? 6个回答
- 我买了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和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想 10个回答
- 先投保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方式的保险。。。的问题 29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