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买保险。在研究中发现了保重疾的一些问题。很有感触。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指正。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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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买保险。在研究中发现了保重疾的一些问题。很有感触。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指正。

大疾病及重大手术包括多少种疾病种类?保和不保的规定分别是什么?

这款产品一共覆盖了24种疾病,包括:

急性心肌梗死、癌症(恶性肿瘤)瘫痪、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中风(脑血管意外):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十)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十一)主动脉移植手术:(十二)心脏瓣膜手术:(十三)多发性硬化症:(十四)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十五)昏迷:(十六)痴呆(阿尔茨海默病):(十七)良性脑肿瘤:(十八)再生障碍性贫血:(十九)严重头部外伤:(二十)运动神经元病:(二十一)慢性肝脏衰竭:(二十二)慢性呼吸衰竭:(二十三)肌营养不良症:(二十四)系统性红斑狼疮。

各家公司的疾病数量有一些不同,有的24,有的28,有的30 ,还有更多的,但其实有的病是充数的,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好几个算,大家比较的时候要注意。

挑一些重要的疾病来看看是怎么规定的,大家可以看完肯定会说“啊!保险公司规避了这么多风险!我理解的重大,和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有很大差别啊!”

1) 癌症(恶性肿瘤):所有原位癌、所有皮肤癌,包括厚度小于1.5mm的黑色素细胞瘤不保,所有非危及生命的癌症,如TNM分级T1(a)或T1(b)的前列腺癌或其他相同或更轻的分级的前列腺癌,甲状腺或膀胱的微乳头状癌(肿瘤直径小于1cm),RAI3期以下的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都不保。

点评:所有不够严重的癌症,治愈希望比较大的癌症都不保。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两侧的肾脏功能呈现慢性且不可逆性的末期衰竭,致使患者必须接受长期的定期肾脏透析治疗或接受肾脏移植。

点评:有的公司还规定了双肾必须透析至少3个月或接受手术,有的则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这个条款最让我不放心的是,10年后科学发达了,不需要肾移植或透析了,是不是保险公司就什么也不赔了呢?

3)中风(脑血管意外):指任何脑血管的突发性病变导致持续超过24小时的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包括脑梗死、脑出血和源于颅外因素而造成的脑栓塞。必须在发病六个月后仍遗留永久性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发病六个月以内的索赔均不予受理。

点评:有的公司相对比较宽松,发病3个月后就可以赔。中风是常见病,宽松三个月还是很有用的。

4)帕金森氏病。

点评:对这个病不同的产品有很大的不同。有的规定必须在60或65岁之前确诊才赔。碰到这样的产品,你就只能当他什么也不赔了。我请教过医生,这种病在60岁之前确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你选的是终生产品却加了一条60岁之前要求确诊,保险公司在规避责任!

5)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胰脏、小肠或骨髓移植。

点评:各家产品没有太大不同,有的公司不保小肠。不过我的医生告诉我就目前来看,小肠手术排异非常不好,所以很少有人做小肠移植。所以有没有也无所谓。

6)、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必须接受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但不包括冠状动脉扩张成形术及其他血管内介入治疗手术。

点评:和主动脉移植手术、心脏瓣膜手术等一样,必须接受开胸,开心手术才能理赔。这也是我觉得保险公司非常不为客户着想的地方,因为医学发达,现在已经有很多先进的医学手段,不必开胸这么痛苦就可以医治了(但也需要很多钱),而且以后肯定会更加朝这个方向发展,可是保险公司不但写了什么病,更强行规定“怎么治”,规避了很多风险,客户是很无奈的。

7)运动神经元病

点评:虽然各保险公司规定的重大疾病种类不一样,有的24,有的28,有的30 ,还有更多的,但其实有的病是充数的,比如运动神经元病,一般是遗传病,如果10几岁没有,一般成年人就不会有了。如果你已经是成年人,就不必理会条款里保不保这个病了。

8)系统性红斑狼疮

也是一种很难得上的疾病,关键是要“系统性”的才赔,概率很低的。

9)I型糖尿病

点评:1型糖尿病,它是胰岛素依赖性。成人基本上不会得这种病,临床验证大多是少儿会得,成人得的都是2型糖尿病,而大病险中明确规定,2型糖尿病不保。

10)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点评:有的是规定只有医护人员才保的,有的是不限制的,这一点差别挺大的。

11)、有的产品规定了“终末期疾病”,这一点挺好的(太平人寿是有规定的,新华人寿也有),这样其实所有快不行的病不管现在知道不知道,有没有列在合同里,都可以算上,其实很多病,比如“慢性肝脏衰竭”“慢性呼吸衰竭”,说白了不都是终末期疾病吗,所以光看24种还是25种有时候是不准的,还要具体看到底怎么规定。

大家看了其中的一些条款,有什么感觉呢?

说实话,我看到的时候是非常失望,感觉进退两难。一方面我们确实有这个保障的需求,可是另一方面,从条款里看到的,看的出保险公司处处在规避风险(完全是站在客户的对立面设计的),虽然有20-30种大病被列入了条款,可是看看那些释义,每一种病都有那么多不保的情况,即使买了保险,我们自己要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风险”并不是一个概念。我们生活中如果碰到了一些重大的疾病风险,买了重大疾病险也是覆盖不了的。

我们买保险的初衷是如果患了大病,我们立刻就有一笔可以救命的钱,因为有这个保险,我原来不舍得或没能力做的医疗我可以做,可以及时救助他。可是看条款的感觉却是,如果你不是即将死亡或高残,你休想拿到保险费。

我们看到,有很多条款规定了具体的医疗手段,一定要透析6个月了,一定要换肾了,不开胸做手术就不赔了,等等。其实现在谁能说清楚30年后医疗手段是怎么样治疗这些病的?到时候可能主动脉手术完全只需要在胸口开一个小口就可以做了,但费用是100万。可能基因技术发达,根本不需要换肾了,但需要200万。这不是人生的重大风险吗?但如果出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笑眯眯地说,对不起,合同不是这么写的,我们不赔。(当然保险公司可能会调整重大疾病的定义,但一定是发生了很多纠纷之后,或者在新技术应用很多年后)。
问题补充:天府吉祥卡 中国人寿全家福卡 这两种觉得保意外的感觉好像不错。

cmzcn (绵阳) 在 提问

相关问答
共2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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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振海

好专业的客户哦,呵呵,我从业2年以来没遇见过这类的客户,今天开眼了。就如谢利兵兄弟所说,保监会规定的25项重大疾病再加上各家保险公司自己增加的重大疾病,楼主说的是24项大病,应该离保监会规定的还差一项。且问保险公司大得过保监会吗?如果觉得保险公司的25项大病条款有问题,可以向保监会提出啊,让保监会来修改一下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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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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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智强 广州 人保健康

人吃的是五谷杂粮,生,老,病,死如春夏秋冬的变换,人们是无法能改变的,

条款性的争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买与不买是自愿原则;

重疾的标准,25种是保监会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新<规范>是经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经历多次研讨,最终论证出台的,规范中的定义表述较以前更为清晰、严谨和准确,特别对以往容易出现理赔纠纷的部分作了更明确的定义;

 

能治不能治是现有的医疗水平问题,

有没有足够的钱出治疗是经济上的问题,

 

有钱未必能100%治疗好,但每钱去治疗就肯定"死路一条"甚至什么尊严都没了(病了能有多少孝子,就算有,那你不是成了包袱,拖累了整个家族的经济,)如果当时那情况医生说现在有能力治疗好这个病,而病人没有能力支付那怎么办,

 

"病如膏方"如果可以有办法续命,那怕上万块续一天,相信谁也愿意,怕的是有心无力;\

 

作为一个成熟的人,应该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保险公司的出现已经为社会为出了很大的贡献,为不少家庭度过的难关,挽救了许许多多可以挽救的生命,

 

越来越多的人参加重大疾病保险并不是越来越多的人变傻了,相反是他们学会了更会保护自己和家庭,

参加保险比例最高的地区都是经济发展地最好的地区,为什么这些地区的人能比其他地区更容易富裕起来呢?因为他们懂投资更懂到去怎样理财,怎样去规划将来,

 

如果你觉的保重疾没有必要,可以不参加,每个人的都可以有自己的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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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金晓

呵呵,今天的帖子好热闹,从侧面刚好证明保险业还处在黄金期,10多年的保险生涯,类似的问题从出不穷,说明内地还是保险处女地,所以我们代理人应该坦然面对,给以耐心和信心。

其实,保险条款是无可争议的附合合同,每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条款大同小异,消费者无权修改,也不能修改。客户只需要通过专业代理人的意见选择中意的公司和适合自己的产品即可。

每个产品的设计必定有它的市场和空缺只有量身定做的合理的组合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所以作为代理人应该做好思想准备,相信三五年后类似的问题还会出现。毕竟每个地区的客户对保险的认知不同步,多点耐心和信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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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林 广州 信诚人寿

佛祖都说了,人吃的是五谷杂粮,生病是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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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林 广州 信诚人寿

信诚[及时予]重大疾病险 保障范围: 1恶性肿瘤2.心肌梗塞3.昏迷4.中风5.重度烧伤6. 终末期肺病7.失聪8.失语9.严重头部创伤10. 帕金森氏病11.心肌病12.脑部良性肿瘤13.细菌性脑膜炎14.多发性硬化症15.运动神经元病16.心脏瓣膜手术17.慢性肝脏衰竭18.阿耳茨海姆氏病19急性重症肝炎(暴发型肝炎) 20.重大器官移植手术21.主动脉移植手术22.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尿毒症)23.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4.再生障碍性贫血25.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7.严重心肌病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及时援助保证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自生效日起90天后确诊患有以下10种疾病之一,且符合约定的给付条件,即可享受保额15%的及时援助金,每种疾病的援助保证金以一次支付为限.

:提供援助金疾病如下: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良性脑肿瘤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7.双目失明 8.心脏瓣膜手术 9.严重脑损伤 10.严重III度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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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用户

商业保险应该是社保的补充。首要的还是国家的福利—社保。这个说起来就大了去了。重症保险如果投入的保险金过高势必会给一些家庭造成负担,因为保险公司一般都是靠主险来保证自己公司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所以一些非常诱人的险种都是附加到主险上的。而且必须是有一定的门槛,意外保险来说。一年一卖,只要不自杀,消费性险种是非常划算的。几百块钱就有很大一笔赔付。当然本人是无福享受了。只是给身后人留下一个保障。重症保险赔付高了。每年支付的钱也确实很多。年轻的时候投入没那么多钱。有钱了。年纪也大了。保险费的门槛费也更高了。住院医疗到是有必须。谁能保证不生个小病的。市面上还没见过光卖住院医疗的。那家保险公司那么傻啊。所以大家。一定要少抽烟少喝酒。爱护身体。不嫖不赌。不去吃垃圾食品。每年做两次全身性体检。防患与未然。买些意外保险。生病了。早点去医。身体不舒服了不能拖。经常头疼、头晕、全身无力,那绝对是有问题的。不能等躺下了才想着去治。那就晚了。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看的起病啊。

符敏虹

光卖住院医疗险是有的,人保健康、瑞福德健康、泰康等公司都有单卖的医疗险。
购买保险是防御性抵御风险的措施,要不抽烟少喝酒,不吃垃圾食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才是正道,但也难免不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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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慧琼

作为一名保险代理人,同时我们也都是被保险人,我很能理解楼主提出的问题,并非不无道理.

根据近年来调查,恶性肿瘤成为人类的头号杀手,然而我们重疾保险第一类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就不包括原位癌,什么是原位癌?哪些癌症属于原位癌?其实就连我们保险代理人也不见得个个搞得清楚,还有其中的很多设限,我们都不见得全部弄通弄懂,因为我们只是保险代理人,我们不是医生.

我的一个朋友的父亲被查出患肝癌,到死也未转移,按照我们现有的合同,就不属于理赔的范围.

然而我们有几个代理人在向客户介绍重疾类保险产品的时候,敢对客户说肝癌,胃癌,食道,食道癌,......只要是没转移的都不是理赔范围的话.(我对楼上的苗珈曾经介绍过)也许不是他们不说,而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就好比保险的某些数据是精算师算出来的.

但凡有一点,能赔的责任中不能赔的释义在保险合同中都注明了,客户在拿到保险合同时要仔仔细细看清楚,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再有了,保险是今天为明天做准备,谁会知道明天自己会得重大疾病中的哪一种,假如真正是释义中免赔范围,也只能自认倒霉.

新保险法的修改更加注重了对被保险人的利益的维护,相信有一天重疾保险的某些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也会更加人性化的得到修正.

我在向我的客户讲解重大疾病的条款的时候,我会竭尽所知直言不讳,客户会问,那是不是只有快要死了,你们保险公司才赔?是否这样,个人去理解吧,但正是因为严重,甚至离死亡很近,才更有保的必要,这时候有没有一笔保险金就可能是生和死的区别了。也许最后结果都是一样,但对家人的意义又不相同了,它也许就是你的救命钱,就是雪中送炭!

所以尽管我们有这样或那样的疑惑不理解,但我们还是要保,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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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华

楼主你好!~你的心情我理解,你的意思我也明白,以前我在学校时也有你这种心理,觉得保险公司保的重大病都没有用,可以说基本上都是用不着的`买了也是白买~!

 到我遇到我家里人亲人很病和我才知道重大病的意义,不管得了多大的病能不能医家人肯定会要花钱去医院的,这里面的医疗费是巨大的,不可想想的~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一笔急用的钱来帮你们的家庭!~而保险就是最好的朋友~!

  我也看了你前面的问题就是关于大病不赔的,可以告诉你的是,你所说的不赔的的大病,哪些都是很容易就医好的,也花不了多少钱。

而重大疾病解决的是哪些不易医治,但又可能医治时需要大笔的RMB时保险公司给予的急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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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用户

保险不是不买。而是该如何买。我个人的观点是保险应该是消费性的东西。光想到自己投入的钱是否能收的回。那是不现实的。分红性保险。不要光看收益。而是看能不能在关键时刻能帮助到你。帮助到你的程度。你年均买保险能承受多少。生病是不可预防的。没有个健康的生活习惯。经济收入太低。靠商业保险,除非你能预测自己的人生。但是保险公司又不是傻子。他又不是大善人。他要赚钱。肯定不想承担过多风险,为自己规避很多责任。比如我,有社保后。多存点钱。参加单位大病医疗。这样我的生病后的压力就会小很多。然后购买人生意外保险。要是花很多钱都医治无效。我肯定会主动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样也是一种对家人负责任的决定。

王静 上海 顶泰代理

LZ的保险意识以及理念非常好,值得称赞!

购买重疾产品,其实是帮助我们解决两方面的问题:
1、医疗费用 2、收入补偿(患病会导致收入下降甚至中断)。

我的空间有篇日志 《重大疾病知识问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杨森

比如我,有社保后。多存点钱。参加单位大病医疗。这样我的生病后的压力就会小很多。然后购买人生意外保险。要是花很多钱都医治无效。我肯定会主动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样也是一种对家人负责任的决定。

你好,你的想法很对,保险也就是爱与责任的体现。要提醒的是,要是万一不幸患了大病,花很多钱都医治无效,就算主动放弃自己的生命,对家人也是悲痛与损失,而大病保险身故一样会赔,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为自己而活,命都不是自己的,我们的生命也就是家人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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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用户

那我真的要考虑一下买不买了,我觉得买保险好烦啊

叶海成

其实只要进行对比,不难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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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明

对于你所提到的问题进行一下说明

对于重大疾病,保监会统一定义了6种必保疾病和19种可保疾病,共25种,保险公司对于这些疾病都是统一的,并非是单方面决定的。对于帕金森的年龄问题,的确有公司在条款方面作限制来规避风险,因为这不是疾病的定义范畴内的,保监会没法限制。

一般现在多数的重疾险种类在30种左右,各公司都有增加,在增加的这些里面,的确会存在一些重复责任和罕见病等。

而正是因为严重,甚至离死亡很近,才有保的必要,这时候有没有一笔保险金就可能是生和死的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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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利兵

请注意,重疾现在一般都是“提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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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晓伶 广州 中德安联

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好几个算,这是您自己比较的结果还是听说的,我有比较过,其实不是拆分,是在那些疾病的基础上各个保险公司又增加了疾病的种类,您说的那些除外责任确实存在,但不同公司的不同产品还是有区别的,有些公司的条款里仍然是可以保的。总之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吧。还有重疾的定义是保监会的定义,这个是统一的,没办法,所以才有后来保险公司会又添加疾病种类,就是想给客户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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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伟

其实楼主说的很好。有些重疾的问题是我们在和客户解释的过程中也常碰到的。

我也说一下几点重疾的感受:

1、重疾险不是保的越多越好的,向楼主说的很对很多疾病不是很常见的,有的几率是十万分之一或者是成人不会得的如果作为成年人购买了就意味着要多付保障成本对于消费者是很不公平的。

2、真正意义上的重疾是指得人们常见的、需要花费很多治疗费用和后期费用的疾病像器官移植、癌症等。这些都会给人们的家庭以及经济造成很大的困难,而保险这时的功用就是缓解经济上的困境提供后续的医疗。

3、保监会出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疾病是怎么定义的以及将6种发病率高的重大疾病列为必保范畴,即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其他的疾病是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加上的,其实也是为了迎合人们贪多的心理。

4、鄙视某些人的说不得的心理,有问题我们一定是要解决要让人消费的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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