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新保险法最大的变化就是:
新保险法还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这一条是重中之重的变化!
所以10.1后保险公司会加大核保力度,保险公司的成本可能会增加,意味保费可能有变化
如果你们身体都很健康,那就无所谓,因为没有可以产生纠纷的根源。
保险当然是越早拥有越好,因为我们不知道风险会在哪天来临!
您好,保险是越早买越好,以前的保险是低保费,低品质的服务。现在是低保费,高品质服务。将来是高保费,高品质服务。就算以后新保险法出来了,你现在买的保险服务都是按新的保险法规定来实施的,对客户的利益是没有损失的。
朱女士 嘉兴 平安人寿
同意以上同仁观点。新保险法出台,对投保人来说,不管是以前买的和现在买的保险肯定是按照新的办法实施,主要是出于为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对保险人来说,带来了监管和识别能力的风险,在核保方面必定会带来费用的增加。最综的焦点是出于道德风险。对健康的被保人来说无所谓,心安理德放心买保险,对次标准体的人来说,2年内担心,2年后放心。新保险法实施后,保险公司除了加大核保力度外,必定会提高均衡费率,无疑会对投保人带来保费,保障成本的增加。
如果知道风险60岁来临,59岁买保险最合算。如果知道风险40岁来临,39岁买保险最合算。如果不知道风险什么时候来临,现在买保险最合算。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无法控制的:意外和疾病。
无论新办法和老办法,买保险越早越好!
小雨您好!
我关注到您已陆续发贴五次提问,很欣赏您对保险的认真态度。现在您已认可了保险产品,但还犹预。我觉得楼上各位代理人和您另外那个同一问题贴子上同行们的回复都是很有道理的。新保险法的变化都是有利于投保人的,不管是新法实施前或实施后订立的合同,在10月1日后都要按新法实行,法律优先啊,不会因为你的合同是在新保险法实施前签的,就不实行法律了,再者,新保险法变化最大的主要是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对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二年后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而您应该不存在此问题,你们身体都健康,也就不会有什么故意不如实告知事项, 所以您顾虑旧合同在新法实施后会吃亏是不必要的。在购买保险的问题上,看准了就下手,早买早得益,尤其是世纪赢家这类万能险是按日计算按月结息的,除了保障,经济上也是早投保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