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问题
我是娄底市人,99年参加工作,国有企业.工厂于2008年倒闭.养老保险交至2008年9月止,共约9年.从9月份后停交.
我因单位效益太差,于97年1月在深圳打工,在深圳又交了养老保险,至现在2009年10月,并将继续交下去.
我的问题是:打工是暂时的,我以后如果把深圳的保险转回娄底,同以前在娄底的交的养老保险续接,能不能转接?
其中有1年多在娄底和深圳同时都交了.我知道同交的部分不能转接,那么怎么办?
娄底是否也同深圳一样,累计交了15年,到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我因单位效益太差,于97年1月在深圳打工,在深圳又交了养老保险,至现在2009年10月,并将继续交下去.
我的问题是:打工是暂时的,我以后如果把深圳的保险转回娄底,同以前在娄底的交的养老保险续接,能不能转接?
其中有1年多在娄底和深圳同时都交了.我知道同交的部分不能转接,那么怎么办?
娄底是否也同深圳一样,累计交了15年,到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