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的问题
我是2008年5月在原单位辞职的,原单位从2006年开始帮买养老保险(广西南宁市),辞职后我想自己交养老保险费用就去办理成了个人缴纳,并交完了2008年的养老保险费用。2009年9月我去银行办理了代扣手续,银行工作人员说要在2009年12月25日前缴纳完2009年的费用。我现在想问一下,我2009年不缴纳可以吗?是否有什么影响?
现在我进了一个新的工作单位,单位在试用期后也会帮买养老保险(广西柳州市),应该是从2010年开始帮买。单位帮我缴纳时我是不是还要到社保局去办转移手续?如要办理的话是否要补交2009年的养老保险费用?
不知道各位能否回答我的问题,谢谢各位啦~!
现在我进了一个新的工作单位,单位在试用期后也会帮买养老保险(广西柳州市),应该是从2010年开始帮买。单位帮我缴纳时我是不是还要到社保局去办转移手续?如要办理的话是否要补交2009年的养老保险费用?
不知道各位能否回答我的问题,谢谢各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