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员的言论是否涉嫌欺骗客户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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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员的言论是否涉嫌欺骗客户

今年8月19日我向某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递交了理赔申请和理赔材料。9月22日我打电话给负责理赔的理赔员询问一下理赔进度,当时理赔员说24日再给他电话。24日早上我打电话过去,理赔员解释说理赔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调查不顺利。我说那总得有个确定的时间给我个处理的意见,理赔也得有个期限吧?理赔员说好吧,叫我10月15日再给他电话。然而当天下午理赔员给我打来一个电话说:理赔的期限不是普通的六十日,而是要减去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即六十个工作日。就是要我从交资料起要等足差不多三个月才会有核定结果,否则没办法理赔。这两天我在问吧咨询了这个问题,所有的答案都是认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所指的六十日是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所以请问:理赔员的这番话是涉嫌欺骗客户?还是误导客户?拖延客户?或是另外的什么行为呢?
问题补充:是旅游人身意外伤害致残的理赔。

令我寒心 (深圳) 在 提问

相关问答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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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

不知道楼主所说的是什么方面的理赔,一般医疗险的理赔不会超过10天。如果是身故给付的话,时间会比较长,因为要涉及的资料很多,我有个同事,他一个客户意外身故理赔,从提出理赔到收集材料到理赔金到手,大概花了两个月多点。

保险人用户

请问理赔不是有法定的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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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洁

这种情况,应该说是理赔员的回复不专业,误导客户,至于是何种原因,这就要问理赔员自己了。其实你可以把正确的理解和理赔员说出来,两人相互沟通,如果理赔员执意说是六十个工作日的话,那么可以要求他拿出证据(保险法的条款)来证明是六十个工作日,而你则可以拿保险法的第二十六条去问他的理解!

或者直接到保监会或请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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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卫东

您好:

   我看了也非常气愤,请问您是在哪家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怎么能这样呢?叫他拿出证据来证明,你可以告诉他: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答支付相应的差额”。    不要急、、、、、,要他拿出他的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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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贵华

如果需要协助服务,请来联系!

同在深圳,热忱为您服务!
相逢即是有缘人!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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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南

如果跟保险公司沟通出现了问题,有几个可能的原因:

1、理赔员不专业;

2、理赔员欺负您不专业,故意误导,拖延理赔;

3、保险公司自肆过高,或者核实事件的过程实在出现了问题,能拖就拖。

实在不行的话,我建议您还是向保监会投诉吧。

投诉都不行,就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很多时候,人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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